深圳海关2022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措施21条政策解读
为便利企业进一步掌握《深圳海关2022年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措施21条》,现对相关措施内容进行解读,具体如下:
第1条 优化进出口货物通关模式。
政策解读:
企业“提前申报”报关单后,海关即开始审单、验估、接单等工作流程,审核无误的提前审结;对于没有布控指令的报关单,在货物运抵后即可实现货物秒放。
企业应用“两步申报”模式,可将105个报关单申报项目分两步申报,简化了口岸环节申报手续,降低物流成本;提供充足的时间准备申报材料完成完整申报,减少了申报差错,降低人力成本;建立了概要申报的担保制度,降低资金成本。
“两段准入”模式下,进口货物完成必要的口岸检查,即可由企业附条件提离进境地口岸海关监管区,由海关完成目的地检查或核销相关监管证件或完成合格评定程序后,凭海关放行通知准予销售或使用。
“汇总征税”模式可实现“先放后税、汇总缴税”,企业提供税收担保后,进口货物在通关时无需缴纳税款,海关根据报关单税款核扣企业担保额度,先予办理货物放行手续,企业于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对前一月已放行应税货物集中缴纳税款。
第2条 深化“大湾区组合港”物流便利化改革。
政策解读:
推动深圳港和各内河码头共享港区代码,货物到达支线港,视同到达深圳港,途经深圳港区的进出口货物,只需在支线港办理一次通关手续。在深圳港吞吐量不断增加的背景下,进一步提升水路中转效率,整合多地港口资源,促进深圳港口服务腹地向内地不断纵深拓展,有效缓解深圳港口腹地和周边配套严重不足问题。
第3条 实施“海空港畅流计划”。
政策解读:
对于出口货物,通过推进提前申报,完善海运口岸卡口设施及海关系统,实现需要查验与无需查验货物在进闸卡口智能标识、分流运行,叠加“抵港直装”,港口货物快速清关、快速装运,助力提升港口作业效率、货物通关效率。对于进口货物,通过推进提前申报,实现需要查验与无需查验进口货物的卸船(机)智能标识、分流运行,与进口货物“船边直提”相结合,减少货物码头卸柜、堆存、等待环节,压缩货物通关时间。
第4条 促进供港农产品食品便利通关。
政策解读:
支持在海吉星农批市场建设“出口前置”监管服务平台,提供出口农产品食品相关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供港水果口岸与属地风险联动试点,在落实属地监管工作情况下,在出境口岸设置“绿色通道”,实施优先派台查验、快处快办等便利化工作措施。
第5条 优化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方式。
政策解读:
在深圳关区试点上线新作业系统,以信息化手段优化作业流程,实现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自动核销。此模式下系统自动比对通关数据,企业不再需要批批提交检疫核销申请,可进一步提高审批核销效率,节省企业时间成本。
第6条 推进第三方商品检验结果采信。
政策解读:
海关总署认定的采信商品在通关时可不抽样送实验室检测,海关根据企业所提交的符合性声明和经海关总署认定的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给予快速通关。
第7条 实施涉检业务“主动披露”制度和容错机制。
政策解读:
相关企业可以在海关门户网站申请或到属地海关现场申请办理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等商品涉检业务“主动披露”。企业依据“主动披露”程序和范围对本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披露”的,并且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考虑情节的,可结合案情事实,在法定范围内考虑从轻情节。
第8条 加强铁路信息系统与海关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
政策解读:
以湾区海铁通为试点,强化海关与铁路部门之间的联系配合机制和数据交互,加强属地海关与口岸海关协同配合,简化通关查验手续,提升通关效率。
第9条 推动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
政策解读:
联合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推动跨境贸易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在国家平台统一认证、统一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构建面向企业、政府、个人提供跨境贸易大数据服务的开放式创新服务平台。
第10条 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试点。
政策解读:
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线深圳航空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免费的数据交换共享及查验预约等服务,通过通关物流协同,提高工作效率。企业使用“预约查验”功能,仅需线上一次提交,线下一次查验即可,大幅度减少人工跑腿次数,有效提高查验效率,节约人力物力。
第11条 便利原产地规则签证。
政策解读:
将RCEP原产地证书纳入“智能审核”模式,企业将更快捷、更方便地申领到RCEP原产地证书,为企业节省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充分享受RCEP关税优惠待遇,提升我国企业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12条 加快“智慧海关”建设。
政策解读:
运用AI技术,建设车箱体智能审像系统,强化软件智能学习和识图比对能力,对口岸需查验的空车空箱,利用大型集装箱机器检查设备实施非侵入式查验,压缩转人工查验时间,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对符合海关要求的企业及进出口货物,需按照海关制度规定,运用视频工具,开展线上远程属地查检作业。
第13条 推进寄递渠道监管智能化。
政策解读:
发挥5G通信优势,在寄递渠道监管现场探索应用5G智能单兵设备,实现快件、邮件、跨境电商查验作业及场所管控的作业信息化、过程可视化、管控智能化,提高通关效率。
第14条 优化跨境电商海外仓备案等相关业务办理。
政策解读:
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上传海外仓备案所需资料,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第15条 提供通关流程查询服务。
政策解读:
进出口企业可在“i深关”通过设定的查询条件查询口岸环节需查验货物的状态。目前,在深圳关区海运口岸已实现货物查验、放行信息自动推送至码头企业,便于进出口企业合理安排物流调度,提高货物周转效率。
第16条 积极推行“强企计划”。
政策解读:
延续“优企计划”“暖企计划”便利政策优势,推出“强企计划”,聚焦重点行业和关键企业精准施策,主动对接受经贸摩擦影响企业、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贸易往来企业等重点企业,送政策上门,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助力AEO企业做大做强。
第17条 试点建设通关服务中心。
政策解读:
在隶属文锦渡海关试点建设通关服务中心,将多项通关业务事项一窗通办,安排专业人员解答业务咨询,提供清晰准确的导引和预约服务,一次性告知相关办理要求,进一次门办多项事,为企业提供集约化、精准化、专业化的“一站式”通关服务。
第18条 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政策解读:
深化关企合作交流,鼓励引导更多进出口企业积极运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创新发展。通过“点对点”企业联络员机制,实施“一企一策”个性化服务措施,综合施策开展专项保护,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19条 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企业咨询服务。
政策解读:
企业产品在出口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出口目的地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等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要求。通过充发挥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评议基地作用,开展信息监测、措施解读等工作提升企业出口合规水平;通过开展法规研究、措施评议等工作,助力企业参与国外技术法规制修订,前瞻性降低不合理技术要求对企业出口影响。
第20条 完善“问题清零”机制。
政策解读:
2021年,深圳海关联合深圳市政府聘请了12位跨境贸易领域专家、企业代表为市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工作特邀顾问。下一步将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健全特邀顾问工作机制,同时在口岸现场设立专门窗口,结合“海关12360服务热线”“电子口岸服务热线95198”“中国海关信用管理”微信平台等多渠道线上线下收集企业反馈的问题,及时研究处理解决,推动“问题清零”。
第21条 推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常态化。
政策解读:
加强与地方口岸、交通、商务、海事等部门联动,共同开展政策宣传,定期组织举办政策宣讲会。同时在深圳海关“关企互动直播间”线上平台,充分开展政策解读,指导企业用足用好各项通关便利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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